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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5:33 点击数:

恭喜你成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莘莘学子中的一员!为了使你顺利入学报到,请按如下事项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

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8:00—16:30

二、报到地点及要求

报到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1号)。入学报到当天,我院在沈阳站、沈阳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请不要提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报到者,需及时电函我院学生工作部( 024-31679607)请假。未经请假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需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2份)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并需准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底色为蓝色。

2、本人学生档案。请与毕业学校联系并办理相应自带手续。

3、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开到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团员的组织关系开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团委。

4、户口关系。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它省区新生的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愿。如迁移,新生须按沈阳市公安局户政要求,户口迁移证尽量为打印件(不模糊),如特殊原因手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户口关系迁移地址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户口迁移证上须标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籍民警印章,否则需退回补办。迁移户口的新生,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未办理过身份证的新生,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编号,并在户口迁移证上标明。

四、缴费须知

1、学宿费:

学费:学院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各专业收费标准为:

法学、广告学、新闻学、图书馆学12000元/年;

旅游管理、日语、英语13000元/年;

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4000元/年;

艺术设计16000元/年。

宿费: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宿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2.代收费

(1)床上备品:为方便新生报到,按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院后勤管理处已通过招标形式为新生订购了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夏凉被、棉褥、被罩、床单、蚊帐、枕头、暖瓶、水盆等共计16件),每套成本价590元。由于宿舍内已备有能存放少量备品的柜子,所以不必再携带箱子(柜内不能摆放箱子)。

(2)保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126号)精神,沈阳市已从2009年起将驻沈各高等院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学院为学生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每年保险费80元(其中政府补助280元,个人缴纳80元)。四年制学生个人缴纳共计320元。(在校期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学院已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承担学生在校期间商业保险的公司。每年保费50元,四年制学生共计200元(在校期间可获得最高理赔金额:疾病住院治疗60000元、意外身故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3000元)。该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学生可自愿参加。

(3)新生入学体检费根据辽价发[2004]106号文件,收费标准为60元/生。

(4)新生入学军训及军训服装费收费标准为160元/生。

(5)新生预交教材费2000元/生。

3、学宿费合计金额(须存入银行卡)

如:学费为12000元的专业 :学宿费=学费12000元+宿费1000元=13000元;

学费为13000元的专业 :学宿费=学费13000元+宿费1000元=14000元;

学费为14000元的专业 :学宿费=学费14000元+宿费1000元=15000元;

学费为16000元的专业 :学宿费=学费16000元+宿费1000元=17000元;

4.代收费合计金额(报到时缴纳现金,)

代收费=590元+320元+200元+60元+160元+2000元=3330元

5、缴费方式:学院与锦州银行沈阳北塔支行(以下简称锦行)共同办理代扣代缴学宿费的业务。请各位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根据所录取专业将上述应缴学费、宿费总额及时存(汇)入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去的学院为您办理的锦行借记卡内,由学院通过代扣代缴方式实现新生缴费;新生可直接到当地锦行任一网点办理存款业务,如新生所在地没有锦行网点,可于周一至周五到当地任意一家能够办理汇款业务的银行网点,例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采用跨行汇款的方式将学宿费足额存入学院为您办理的锦行借记卡内,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锦行借记卡附带的使用指南。为保证扣缴的成功率,沈阳本地考生,存(汇)款时请在第3项应缴费用足额的基础上多存10.00元;沈阳市外地考生,存(汇)款时请在第3项应缴费用足额的基础上多存60.00元(避免扣款时因缴费金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由于学院与银行代扣代缴业务截止于8月24日,请新生于截止日前办理存(汇)款业务,以免影响入学报到。各考生及家长注意:代交费必须是报到当天以现金方式交纳,不要存入学校邮寄的锦行卡中,也不要存到任何银行卡中。

6、新生收到银行卡后应认真核对姓名与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请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计划财务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024—31679928),或与锦州银行北塔支行联系(联系电话:024-31511820)。因故不能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报到入学的考生,请持银行卡到当地所在锦州银行办理销卡业务。

五、交通路线

乘车路线:沈阳站乘环路公交车到陆军总院站,换乘333公交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站下车,沈阳北站乘333路公交车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站下车。

地铁路线:地铁1号线在青年大街站换乘地铁2号线在21世纪大厦站下,出广场乘坐335路公交或换乘有轨电车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站下车。

自驾车路线:

①从京沈高速,沈大高速经沈阳西环城高速白塔堡出口下道,右行前方2公里(有路标)。

②a. 其它方向车辆由二环路经由沈苏快速干道至沈营路18公里处。

b. 市内走青年大街,浑南开发区,世纪路至沈营路18公里处。`

六、其它事项

1、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作息规律,新生不允许带电脑。

2、学生宿舍内禁止违章用电用火,入校时请勿携带电炉、电热杯、台灯、电褥子、酒精炉、煤油炉等器具。

3、经请假在规定时间不能来院报到者,请直接乘车到学院报到。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