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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作者: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9:45 点击数:

各位考生和考生家长: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学校,招收经国家统一高考后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设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为保护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校特此声明。

一、我校所有专业未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希望广大考生、考生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不要轻信虚假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二、我校招生宣传、录取等所有相关信息均以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为准。

三、考生、考生家长因从非正式渠道获取的招生宣传信息、录取信息及其他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保留对冒用我校名义招生宣传的机构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我校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

0411-62657887

学校网址:

http://www.lshhxy.edu.cn/

学校招生网址:

http://zszx.lshhxy.cn/

2020年8月17日